思恋成酒 文 / 般若花开 “是不是你们学校出来的女孩子都很能喝酒?”金伟抬起头惊讶的看着对面的阿花喝完满满地一杯山水啤酒后。 “也许吧。”阿花边说边给自己倒酒,她倾斜着杯子,淡黄的酒慢慢渗入,如逝去的流年。“山水啤酒味道比雪花好多了。” 这是她不知道第多少次相亲了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她开始相亲了,走马观花的,一个接一个,就像放鞭炮似的。 上大学时候,宿舍老大这样对阿花说:“两只腿的蛤蟆不好找,两只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?”阿花坚信了这个看似永恒不变的真理,大学四年碌碌无为,也从不珍惜身边的爱情。 毕业了,才知道,满大街的男人,都是两只腿的,却很难发现适合自己的。 一年内相亲近20次,她终于造成视觉疲劳和听觉恐慌。其实她见过满腹经纶的大学老师,文质彬彬的公司职员,阳光帅气的在读研究生等,各个条件都很不错,可她就是能鸡蛋里挑出骨头,就是说不适合。而且用形形色色的理由说服她妈和媒人。结果,后来再有钱的人,再帅的人在她面前就像一场闹剧,上演了,谢幕了,她就像一观众离场了,不留下任何情感。 后来,她只要听到相亲一词,就太阳穴紧绷,神经过敏,总想逃之夭夭。若逃不了,就会表现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奈表情。 金伟是她的朋友给她介绍的,她厌烦相亲,就让她朋友留下QQ和金伟联系。聊了两个月,阿花本想随便聊聊打发无聊时光,找个借口不去相亲。可是聊久了,金伟竟然主动要见面,阿花心里本来是厌恶的。这见面一词和相亲一词带给她的刺激作用是一样的。 但还是见面了,这是她和他的第一次见面。在她心里面,也把它计划成最后一次见面。 “小姐,来四瓶雪花。”阿花招呼服务员说。前几次相亲,阿花总是故作淑女,矜持点饮料,后来厌烦了,把相亲当成蹭饭局,每局必点酒,每次必两瓶雪花。两瓶啤酒足以使她微醺,但能够清醒地打的跑回家,倒床睡着,然后迅速忘记见面的人模样,继续第二天的美好生活。 金伟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对面的阿花,阿花目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说:“服务员说只有山水啤酒,没有雪花。我两瓶,你两瓶,我没有把你忘了。”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喝山水啤酒,阿花觉得那味有点甜,喝过脑子依旧很清醒,没有半点醉意。出乎意料的是对面那男人醉了,走路摇摇晃晃地打的走了,阿花愣在饭店门口30秒,望着那辆的车的背影,感叹了一句:“还有酒量这么差的男人,还不如我这个两瓶倒!” 她回到家后,结果发现山水代替不了雪花啤酒的作用,她无法安然入睡。突然收到金伟的信息“以后别喝男人喝酒了。危险!”阿花还在糊涂中,信息又来一条“以后找我喝酒就行了。”阿花骂了一句:“果然喝醉了!醉话连篇。”但是脸上却掠过久违的一丝微笑。 第二天,金伟约阿花出来,计划赶不上变化。阿花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答应了。“你为什么喜欢喝酒?”金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阿花,冷不丁地问了一句。 “无可奉告。” “借酒消愁?” “错,只是喝酒。”后来,她只顾喝酒吃菜,没有说一句话,风卷残云之后,留下一桌散乱酒席。 “赶紧买单,我回家了。”阿花冷冷地扔下最后一句话后,给金伟留下一个冷冷的背影,瞬间消逝于夜色当中。 三句话的约会,两个人的酒席。 回到家中,阿花躺在床上扪心自问,“丫头,你反常了。你竟然和他见了第二次面了!你为什么喜欢喝酒呢?” 大学时候,阿花的死党是一北方男人,其父母身高颇高,本应该长得高大魁梧,但是到他这一代,遗传基因发生突变,个子刚到一米六五。后来,他一死脑筋钻牛角尖,上大学时选择了生物这个专业,发誓说一定要搞明白这个基因为什么会在他这一代发生畸变。 北方人都喜欢喝酒,尤其是北方男人。 尽管以前高中时阿花滴酒不沾。四年里,会出现这样的场合,在他俩同时出现的大型酒席,阿花从来不沾酒,每每都是她死党带酒。即使当他们俩单独吃饭的时候,阿花也不能尝到一点酒的滋味。且每次酒后就让阿花一人独自走回宿舍,美其名曰“独享醉眼朦胧下的校园美景。”久而久之,阿花每每看见他死党代替她喝酒的酣畅淋漓模样,也越发憧憬醉眼里的风景,因此她没有产生感激与开心,反而滋生出嫉妒与羡慕。她也偷偷地学着喝酒了,才发现酒的味道很是奇怪,苦苦的,淡淡的酒精刺激。 就这样,转眼间大四,有一天,死党酒后向阿花表白。 阿花说服死党让其回宿舍好好考虑。 辗转反侧一夜后,阿花竟然做出这样的决定:“我以后单独赴宴,不与死党同行了,我不想与你恋爱。”这条短消息发出以后,死党杳无音讯。 任性的阿花就这样错过了一段恋情。 后来,阿花参加酒席,每次必被人灌醉,每次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,才知道北方人喝酒与喝水的概念早已经模糊了。酒桌上朋友们告诉她,她死党曾经每次酒席后都去吊水,吐得一塌糊涂,所以每次酒席过后从来不换阿花回宿舍,让阿花一个人回去。听完后,阿花泪眼婆娑,却不知道该做什么。 突有一天,阿花终于收到死党的一封来信,只是一首诗,却让她泪流满面: 一直坚持, 只是为了等待黎明。 在无尽的黑夜里, 眼睛似乎正流淌着如夜般的漆黑。 当黎明的曙光穿透万重山, 第一滴晶莹是为你洒下的。 命理之说, 我向来是不大相信的。 因为我时时记着老人家说过的——人定胜天。 可当你背过的身影在我眼里变得稀薄的时候, 能充满视线的, 竟然是黛玉式的泪花。 纵然越过千山万水, 心里早已憔悴。 牵你的手变成我生命的奢侈。 我选择流浪远方, 远离于你的城市…… 那死党去了遥远的深圳,但是却不留下任何通讯地址,从此消逝于阿花的世界里,什么也没留下,只是阿花从此喜欢上了喝酒,每次只两瓶,不喝醉而已。 “出来喝酒吧。。”金伟三天后,又发来信息。 阿花糊涂了,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锲而不舍的追求者。经过那样子的约会以后他竟然没有丝毫挫败感。阿花来劲了,觉得金伟很有意思,竟然破天荒地见了第三次面。 见面后,金伟只是微笑,点了四瓶雪花啤酒,熟练地用开瓶器打开,然后为阿花斟满酒。“不知道怎么办了,我开始喜欢你了。”金伟含情脉脉地看着阿花。 阿花惊愕。无语。 “但是,我这次来只是为带一封信而来。” 随后,金伟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封信。 阿花觉得很莫名其妙,当那熟悉的笔迹映入眼帘时,阿花的眼睛湿润了。 “岁月, 一把梳子 本以为可以把你轻轻紧于发间 转身后 我却仍然走入不了你的内心 思恋, 一纸心酸 本以为可以把你紧紧放在心上 放手后 我却仍然抹去对你的记忆 岁月如旧 思恋成诗 一刹那 你的一记闪耀 我昏眩 一辈子 忘却了一段往事 任尔冷 任尔清 岁月静好 思恋成河 忘 忘 忘” 署名:你北方永远的死党 阿花轻声哽咽着看完这首诗,抬起头来,满是期望得看着金伟。 “我是他深圳的同事,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。这些年,尽管你与他相隔两地,但是他仍然时时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。”金伟说,“还有你那失败的相亲经历。” 阿花破涕一笑,“他还好吗?” “他有先天性心脏病,不能喝酒。听说他大学四年喝了太多酒,结果病情恶化才去的深圳。虽然在深圳挣了不少钱,他玩命地工作,也在不停地看病治疗。但是透支过度,加剧病情,上个月去世了……” “临走时,让我给你带这一封信。” 阿花发愣似的坐在那里,呆了五秒后,竟然嚎啕大哭…… 不知道过了多久,阿花终于停止了哭泣,金伟看着她双肿的眼睛,来了一句“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:他要我来这里照顾你。他知道我适合你,你会喜欢我。” 阿花彻底愣住了。 “你所有的爱好,所有的习惯,他都已经给我说过不止一百遍了。我也觉得他的要求很过分,很不可理喻,本来打算送完信后,我就离开。可是,我已经发现,我喜欢你了……” 从破天荒和他见第二面起,阿花就知道她对这男人有好感,莫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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